重庆广电纪实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余季波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36689031386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59号7栋5楼1-10号、6楼1-9号及7楼1号(自主承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2
(2025)渝0103民初9527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四川谊联扬创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重庆广电纪实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2
2024-10-12
(2024)渝0103民初29706号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丁*
重庆广电纪实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胜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3
2024-03-11
(2024)渝0103民初7616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潘**
重庆广电纪实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4
2023-12-14
(2023)渝0103民初40480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动玖动玖(厦门)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重庆广电纪实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5
2022-03-28
(2022)渝0103民初5152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朱**
重庆广电纪实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6
2019-10-21
(2019)渝0103民初25086号
劳务合同纠纷
周**
重庆广电纪实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7-12
(2018)渝0103民初13653号
广告合同纠纷
重庆广电纪实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申凯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雅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重庆广电纪实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2
2018-06-22
(2018)渝0103民初12369号
广告合同纠纷
重庆广电纪实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雅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申凯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广电纪实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0-29
2021-10-22
(2021)渝0103民初28219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小野杰西(厦门)服饰有限公司与重庆广电纪实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10-29
2021-10-22
(2021)渝0103民初28786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赵**与重庆广电纪实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2-31
2020-08-18
(2020)沪02执437号之一
其他执行
重庆广电纪实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雅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其他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12-25
2020-05-26
(2019)渝0103民初25086号
劳务合同纠纷
周**与重庆广电纪实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0-10-28
2020-08-12
(2020)渝05民终4979号
劳务合同纠纷
周**与重庆广电纪实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0-09-01
2020-04-16
(2020)沪02执437号
其它类型纠纷
重庆广电纪实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雅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仲裁其他执行裁定书
6002628.24元
执行案件
7
2020-08-03
2020-04-16
(2020)沪02执438号
重庆广电纪实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雅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仲裁其他执行裁定书
3168194.50元
执行案件
8
2020-08-03
2020-05-28
(2020)沪02执438号之一
重庆广电纪实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雅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仲裁其他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9-12-16
2018-12-26
(2018)渝05民初2058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广电纪实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著作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5-24
2018-09-25
(2018)渝0103民初12369号
广告合同纠纷
重庆广电纪实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雅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5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渝中市监处罚〔2024〕732号
经查明,当事人为重庆广电纪实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02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电视台的经营。上述违法广告由电视台方合作的代理公司洽谈业务,并将广告制作完成后交给电视台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播放,按播放分钟数进行收费。上述涉嫌违法广告的违法内容属实,明细如下:主题为独门活怡汸的普通商品广告,广告经营单位为重庆仙女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厂家为平顶山晟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告内容宣称:用上独门活怡汸当天血糖即可平稳恢复到5.0正常范围,头不晕胸不闷各类不适症状明显改善当天气色好转睡眠改变浑身有劲,用上15天胰岛彻底激活胰岛分泌正常血糖彻底恢复稳定,皮肤瘙痒视力模糊手脚麻木胸闷气短症状消失,用完1副药无论是糖尿病引起的眼病,心脑血管病肾功能衰竭等并发症都能康复,从头到脚都健康。多名消费者做证明,消费者1用上这独门活怡汸半个月时间,血糖就平稳了,用完之后整天不迷糊了心绞痛也没了浑身也不痒痒了,消费者2使用15天血糖稳定了,动脉硬化也好了眼睛看东西也清楚了,效果就是不一样。该广告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该广告播出时长为20分钟,播出次数为26次,广告费用为10元每分钟,买一赠一,经计算,广告费用为2600元。主题为独门化棠方的普通商品广告,广告经营单位为重庆仙女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厂商为吉林省广和泰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告宣称:用上我们的独门化棠方,血糖稳在5.0,当天皮肤不再痒,眼睛看得清,贴上化糖膏,内服活胰岛,糖尿病快治快好。化糖就比降糖好,效果快得不得了,独门化糖方,双效化糖,活胰岛,快治快好,保你健康活到老。消费者:用上我这血糖就平稳了,餐前5.0,餐后7.0,用到第三天的时候我的眼睛就亮堂了,浑身也有劲了;现在血糖平稳,肾功能也恢复正常了,还是独门的方子厉害,效果比啥药都强;过去两年多了血糖一直保持在5.0左右;血糖正常了,并发症也好了。广告内容涉嫌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该内容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该广告播出时长为20分钟,播出次数为29次,广告费用为10元每分钟,买一赠一,经计算,广告费用为2900元。主题为雷医生穴位治疗灸的药品广告,广告经营单位为重庆仙女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厂商为辽宁辅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告宣称:贴上雷医生,血糖降到黄金值,血糖平稳。每天足底贴一贴,穴位灸疗真霸道。通过刺激经络穴位,改善胰腺微循环,增加胰岛素分泌,从而降低血糖,消除并发症。远红外被人体吸收之后会转化为热能,使血液循环加快,带走病理产物,所以她治疗糖尿病的效
综上,经整合计算,我局对你作如下处理决定:1.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没收广告费用26800元;(大写:贰萬陆仟捌佰元整)3.罚款80400元。(大写:捌萬零肆佰圆整)
80400.00元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2
2
渝渝中市监处罚〔2024〕390号
经查明,当事人为重庆广电纪实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02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电视台的经营。上述违法广告由电视台方合作的代理公司洽谈业务,并将广告制作完成后交给电视台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播放,按播放分钟数进行收费。上述涉嫌违法广告的违法内容属实,明细如下:主题为;青风弼独活寄生合剂;的药品广告,广告内容未经审查,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该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条、第(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该广告播出时长为20分钟,播出次数为1次,广告费用为10元每分钟,买一赠一,经计算,广告费用为100元。主题为;佰愺青菲百花定喘丸;的药品广告,广告内容未经审查,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该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条、第(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该广告播出时长为20分钟,播出次数为4次,广告费用为10元每分钟,买一赠一,经计算,广告费用为400元。主题为;月滋康;的药品广告,广告内容未经审查,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该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条、第(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该广告播出时长为20分钟,播出次数为2次,广告费用为10元每分钟,买一赠一,经计算,广告费用为200元。主题为;蒙刻拴;的药品广告,广告内容未经审查,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该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条、第(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该广告播出时长为20分钟,播出次数为14次,广告费用为10元每分钟,买一赠一,经计算,广告费用为1400元。主题为;固元金丹;的药品广告,广告内容未经审查,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该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条、第(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该广告播出时长为20分钟,播出次数为2次,广告费用为10元每分钟,买一赠一,经计算,广告费用为200元。主题为;多陆通;的药品广告,广告内容未经审查,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该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条、第(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该广告播出时长为20分钟,播出次数为1次,广告费用为10元每分钟,买一赠一,经计算,广告费用为100元。主题为;子母化棠
本局认为,当事人在电视台发布主题为;青风弼独活寄生合剂;、;佰愺青菲百花定喘丸;、;月滋康;、;蒙刻拴;、;固元金丹;、;多陆通;、;优呼吸固本止咳膏; ;佟太医全鹿丸;的药品广告,广告内容中含有表示功效和安全性的断言,广告内容未经审查,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该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条、第(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由于电视台播放受众较广,造成影响较大,且容易对消费者购买意图产生重大误导,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处以3倍罚款。上述违法广告费用为3100元,我局对你作如下处理决定:1.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消除影响;2.没收广告费用3100元;(大写叁仟壹佰圆整)3.罚款9300元。(大写:玖仟叁佰圆整)当事人在电视台发布主题为;塘八怪;的普通商品广告,广告内容对产品信息表述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此系列违法广告未对消费者购买意图产生重大误导,且广告金额较低,故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对你作如下处理决定:1.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消除影响;2.罚款300元。(大写:叁佰圆整)当事人在电视台发布主题为;子母化棠汸;、;独门化棠方;、;艾和善大肚贴;的普通商品广告,广告内容含有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由于电视台播放受众较广,造成影响较大,且容易对消费者购买意图产生重大误导,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处以3倍罚款。上述违法广告费用为1800元,我局对你作如下处理决定:1.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消除影响;2.没收广告费用1800元;(大写:壹仟捌佰圆整)3.罚款5400元。(大写:伍仟肆佰圆整);综上,经整合计算,我局对你作如下处理决定:1.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消除影响;2.没收广告费用4900元;(大写:肆仟玖佰元整)3.罚款15000元。(大写:壹萬伍仟圆整)
15000.00元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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