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平浪镇万家旺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洞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01MAAJW56N7G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平浪镇平浪村平东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都市监处[2023]0924号
经查,当事人在经营中销售散装食品等商品时,用于贸易结算称重计费的一台电子秤是2020年8月22日在网上购买的工作计量器具。该电子秤为“大华”品牌,型号 TM-30H,最大秤量 30Kg,最小秤量 200g,检定分度数 3000,准确度等级 Ⅲ,检定分度值 10g,最大皮重值 30Kg,标准代号 GB/T 7722-2005,PA 2012F354-31,产品编号 20057041,制造日期 2020/05/15,制造商 上海大华电子秤厂。该电子秤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非自动衡器规定要求,属于贸易结算用强检计量器具。2023年9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该电子秤未见张贴计量检定标志且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计量检定证书;2023年10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进行询问调查时,经营者确认其所使用的强检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向当地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用500g标准砝码放在秤上该秤显示500g ,鉴于当事人的此台电子秤计量精准无误差,本案中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9月28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及现场证据照片3页,证明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正在从事经营活动,当事人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有一台“大华”品牌电子秤未见张贴计量检定标志、且现场未能提供计量检定证书以及该秤在计量器具精准度上无误差的事实。
2.2023年10月11日对当事人经营者进行调查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对现场检查记录情况以及现场检查时拍摄的照片予以认可,同时承认在经营中销售散装食品等商品时,用于贸易结算称重计费的一台电子秤“大华”品牌,型号 TM-30H,自2020年8月22日托朋友在网上下单购买2020年9月1日到货后至今一直都在使用,并且从未向当地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的事实。
3.当事人提供的购买电子秤网络交易截图1份,证明当事人在网上购买此台“大华”品牌电子秤的具体下单时间、到货时间以及购买价款等的事实。
4.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和食品经营许可资质。
5.当事人提供的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经营者身份的情况。
以上证据均有当事人经营者签名和按手印予以认可。
2023年10月16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匀市监罚告【2023】0924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以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0.03万元#
300.00元
黔南州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