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龚昕 | 注册资本:6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94MA1MFD7F31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陆港街66号芯汇湖大厦1幢11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02
(2026)沪0115民初1068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崔*
上海吉利优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胡*,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
2026-05-13
(2025)苏0507民初12297号
合同纠纷
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陆**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3
2026-05-13
(2025)苏0507民初12298号
合同纠纷
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曾*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4
2026-05-13
(2025)苏0507民初12279号
合同纠纷
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李*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5
2026-05-13
(2025)苏0507民初12299号
合同纠纷
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金*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6
2026-05-13
(2025)苏0507民初12300号
合同纠纷
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何**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7
2026-05-13
(2025)苏0507民初12286号
合同纠纷
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陈**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8
2026-05-13
(2025)苏0507民初12296号
合同纠纷
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卿**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9
2026-05-13
(2025)苏0507民初12280号
合同纠纷
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乔**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10
2026-05-0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中心支公司,牛**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26
(2025)苏0507民初12299号
合同纠纷
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金*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2
2026-03-26
(2025)苏0507民初12279号
合同纠纷
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3
2026-03-26
(2025)苏0507民初12280号
合同纠纷
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乔**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4
2026-03-26
(2025)苏0507民初12296号
合同纠纷
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卿**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5
2026-03-26
(2025)苏0507民初12286号
合同纠纷
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陈**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6
2026-03-26
(2025)苏0507民初12298号
合同纠纷
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曾*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7
2026-03-26
(2025)苏0507民初12297号
合同纠纷
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陆**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8
2026-03-26
(2025)苏0214民初114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浮**
裁判文书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9
2026-03-26
(2025)苏0507民初12300号
合同纠纷
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何**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10
2026-03-2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牛**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6-13
2024-04-15
(2024)陕7102民初48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甄**与郭**、西安吉利优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1-23
2023-11-09
(2023)桂1029民初2837号
不当得利纠纷
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黄**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9216.01元
民事案件
3
2023-08-08
2023-04-12
(2023)苏0508民初53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顾**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81376.03元
民事案件
4
2023-06-16
2023-05-04
(2023)鲁0203民初7305号
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
刘**、薛**等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7-20
2022-03-21
(2021)苏0591民初135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邓*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6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2-05-07
2022-03-09
(2021)苏0508民初1143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余*、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51319.29元
民事案件
7
2022-04-11
2021-12-10
(2021)苏0591民初136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沈**、尚*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9500.01元
民事案件
8
2021-12-28
2021-11-01
(2021)苏0506民初888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钟*、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9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1-07-30
2020-11-27
(2020)苏0591民初950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9507史**与周**、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4478.63元
民事案件
10
2021-04-25
2021-03-02
(2021)苏0506民初390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与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苏交路执〔2026〕459号
2026年01月20日23时13分许,当事人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构建的“曹操司机”平台软件向驾驶员燕晓阳派发了一笔网约车订单,后驾驶员燕晓阳驾驶苏EAA8386(绿)小型轿车从花居雅舍酒店(苏州世茂广场新郭地铁站店)载客送至中骏·天荟,运费按照行驶时间及里程结算。经查苏EAA8386(绿)小型轿车注册至当事人构建及运营管理的网络服务平台,并由当事人派单至驾驶员燕晓阳驾驶苏EAA8386(绿)小型轿车提供网约车运输服务。但至被查处时,驾驶员燕晓阳尚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后当事人因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查获。该案于2026年02月27日立案,当日当事人网约车驾驶员合规率为94.0%。
罚款壹万元
10000.00元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5
2
苏交路执〔2025〕2768号
2024年04月10日08时58分许,当事人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构建的“曹操司机”平台软件向驾驶员朱海涛派发了一笔网约车订单,后驾驶员朱海涛驾驶苏ED69217(绿)小型轿车从地铁文溪路站-4号西北口载客到江南美术馆,运费按照行驶时间及里程结算。经查,驾驶员朱海涛驾驶苏ED69217(绿)小型轿车注册至当事人构建及运营管理的网约车服务平台,并由当事人派单至驾驶员朱海涛驾驶苏ED69217(绿)小型轿车提供网约车运输服务。2024年02月26日起至2025年04月10日期间,驾驶员朱海涛尚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后当事人因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我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伍仟元
5000.00元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4
3
苏交路执〔2025〕2772号
2025年04月01日13时23分许,当事人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构建的“曹操司机”平台软件向驾驶员田定亮派发了一笔网约车订单,后驾驶员田定亮驾驶苏EDE3126(绿)小型轿车从星巴克(苏州望湖大厦店)载客到苏州中心商场(1号门),运费按照行驶时间及里程结算。经查,驾驶员田定亮驾驶苏EDE3126(绿)小型轿车注册至当事人构建及运营管理的网约车服务平台,并由当事人派单至驾驶员田定亮驾驶苏EDE3126(绿)小型轿车提供网约车运输服务。2025年03月起至2025年04月01日期间,驾驶员田定亮尚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后当事人因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我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伍仟元
5000.00元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4
4
苏交路执〔2025〕2773号
2025年04月01日13时00分许,当事人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构建的“曹操司机”平台软件向驾驶员吴开勇派发了一笔网约车订单,后驾驶员吴开勇驾驶苏EB53105(绿)小型轿车从狮子林(南门)-嘉禾客栈旁载客到金鸡湖景区(西入口),运费按照行驶时间及里程结算。经查,驾驶员吴开勇驾驶苏EB53105(绿)小型轿车注册至当事人构建及运营管理的网约车服务平台,并由当事人派单至驾驶员吴开勇驾驶苏EB53105(绿)小型轿车提供网约车运输服务。2025年03月起至2025年04月01日期间,驾驶员吴开勇尚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后当事人因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我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伍仟元
5000.00元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4
5
苏交路执〔2025〕2780号
2025年07月08日09时07分许,当事人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构建的“曹操司机”平台软件向驾驶员苟斌派发了一笔网约车订单,后驾驶员苟斌驾驶苏EDM0193(绿)小型轿车从瑞华四季公寓(东门)载客到腾飞新苏坊,运费按照行驶时间及里程结算。经查,驾驶员苟斌驾驶苏EDM0193(绿)小型轿车注册至当事人构建及运营管理的网约车服务平台,并由当事人派单至驾驶员苟斌驾驶苏EDM0193(绿)小型轿车提供网约车运输服务。2025年7月04日起至2025年07月08日期间,驾驶员苟斌尚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后当事人因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我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伍仟元
5000.00元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4
6
苏交路执〔2025〕2777号
2025年05月04日14时57分许,当事人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构建的“曹操司机”平台软件向驾驶员包亮亮派发了一笔网约车订单,后驾驶员包亮亮驾驶苏EAN3091(绿)小型轿车从白金汉爵大酒店(吴中店)载客到苏州站(南进站口),运费按照行驶时间及里程结算。经查,驾驶员包亮亮驾驶苏EAN3091(绿)小型轿车注册至当事人构建及运营管理的网约车服务平台,并由当事人派单至驾驶员包亮亮驾驶苏EAN3091(绿)小型轿车提供网约车运输服务。2025年4月起至2025年05月04日期间,驾驶员包亮亮尚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后当事人因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我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伍仟元
5000.00元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4
7
苏交路执〔2025〕2779号
2025年06月28日08时28分许,当事人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构建的“曹操司机”平台软件向驾驶员殷傅文派发了一笔网约车订单,后驾驶员殷傅文驾驶苏EDE2182(绿)小型轿车从景瑞无双(西门)载客到苏州站,运费按照行驶时间及里程结算。经查,驾驶员殷傅文驾驶苏EDE2182(绿)小型轿车注册至当事人构建及运营管理的网约车服务平台,并由当事人派单至驾驶员殷傅文驾驶苏EDE2182(绿)小型轿车提供网约车运输服务。2025年6月中旬起至2025年06月28日期间,驾驶员殷傅文尚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后当事人因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我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伍仟元
5000.00元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4
8
苏交路执〔2025〕2775号
2025年06月28日08时35分许,当事人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构建的“曹操司机”平台软件向驾驶员王亚鹏派发了一笔网约车订单,后驾驶员王亚鹏驾驶苏EBR3187(绿)小型轿车从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浒莲路68载客到607棋牌会所,运费按照行驶时间及里程结算。经查,驾驶员王亚鹏驾驶苏EBR3187(绿)小型轿车注册至当事人构建及运营管理的网约车服务平台,并由当事人派单至驾驶员王亚鹏驾驶苏EBR3187(绿)小型轿车提供网约车运输服务。2025年06月中旬起至2025年06月28日期间,驾驶员王亚鹏尚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后当事人因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我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伍仟元
5000.00元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4
9
苏交路执〔2025〕2769号
2025年04月09日13时38分许,当事人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构建的“曹操司机”平台软件向驾驶员吴钧派发了一笔网约车订单,后驾驶员吴钧驾驶苏EAM7830(绿)小型轿车从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苏锦街道北环载客到苏州市中医医院,运费按照行驶时间及里程结算。经查,驾驶员吴钧驾驶苏EAM7830(绿)小型轿车注册至当事人构建及运营管理的网约车服务平台,并由当事人派单至驾驶员吴钧驾驶苏EAM7830(绿)小型轿车提供网约车运输服务。2025年03月17日起至2025年04月09日期间,驾驶员吴钧尚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后当事人因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我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伍仟元
5000.00元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4
10
苏交路执〔2025〕2776号
2025年06月17日14时47分许,当事人苏州市吉利优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构建的“曹操司机”平台软件向驾驶员孙俊文派发了一笔网约车订单,后驾驶员孙俊文驾驶苏EDH6672(绿)小型轿车从JustDo健身私教工作室载客到铁路新村,运费按照行驶时间及里程结算。经查,驾驶员孙俊文驾驶苏EDH6672(绿)小型轿车注册至当事人构建及运营管理的网约车服务平台,并由当事人派单至驾驶员孙俊文驾驶苏EDH6672(绿)小型轿车提供网约车运输服务。2025年06月初起至2025年06月17日期间,驾驶员孙俊文尚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后当事人因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我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伍仟元
5000.00元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