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滨海县界牌镇百鲜蔬菜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海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20922MABN2R6275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盐城市滨海县界牌镇镇南村沿河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滨市监处罚〔2023〕00122号
当事人于2023年1月12日从滨海县城一经营者以8元/公斤价格购进韭菜4.5公斤,购进后以12元/公斤价格放在其门市内对外销售。2023年1月12日,我局会同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门市内销售上述韭菜进行抽样检验。2023年2月14日,我局收到上述韭菜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2月16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有权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申请复检,当事人逾期未申请复检。至《检验报告》送达之日止,当事人已将抽样时余下韭菜全部销售,获违法所得18元。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韭菜的相关合格证明、进货查验记录等证明文件。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8元; 2、罚款500元。
罚款金额500元;没收违法所得18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500.00元
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0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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