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格瑞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顾勇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90MAALYNB7XX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百里杜鹃管理区鹏程街道鹏程社区云锦大道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百管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1号
2025年1月1日,我大队对位于贵州省毕节市百里杜鹃管理区鹏程街道鹏程社区云锦大道的毕节格瑞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90MAALYNB7XX,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贵州省毕节市百里杜鹃管理区鹏程街道鹏程社区云锦大道,法定代表人:顾勇,男,汉族,出生年月:1967年4月8日,身份证号:321324********2674,住址:江苏省泗洪县孙园镇双桥村十五组433号。学校内共有5栋建筑,有办公楼一栋(六层,建筑高度18m)、宿舍楼2栋( 均为五层,建筑高度15m)、食堂1栋(三层,建筑高度10m)、连体教学楼1栋(五层,建筑高度15m)。其中,办公楼为最高建筑建筑高度18m,学校总建筑面积30000㎡(单栋建筑小于30000㎡),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疏散照明指示系统、灭火器、自然排烟等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学校内存在水泵房内的室外消火栓水压表显示为零,室外消火栓水泵控制柜显示水泵故障,打开室外消火栓管网内无水,室外消火栓消防给水系统故障,不能满足室外消防栓系统设计供水所需水量、流量和水压的要求,不符合《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第3.0.1条之规定;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该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火灾,室外消火栓系统将无法使用,会影响火灾扑救和救援,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在调查期间,该学校于2025年1月3日向我大队提交了从轻处罚申请书,并积极配合调查和整改,于1月8日将室外消火栓及給水系统整改完毕投入使用,具有法定从轻情节
给予毕节格瑞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毕节市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1-28
2
毕市监处罚[2024]0524号
经查,2024年8月12日,当事人因经营场所内厨房纱窗损坏、食材库房门无挡鼠板、厨房地面积水、厨具与清洁设备混放,被责令于2024年8月30日前予以改正,并给予警告。2024年9月11日,执法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对上述问题未整改完全,仍存在以下问题:1.食堂通往厨房的左侧入口处地面积水;2.洗碗区洗碗池未接通排水管道至下水道,且下水道防鼠设施未闭合;3.厨房内对外通风窗口已打开通风,但未加装纱窗;4.荤菜清洗池未接通排水管道至下水道,且正往地面滴水;5.堆放蔬菜的库房门处于开启状态,且无挡鼠板。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2.现场笔录1份、证据提取单6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各1份,证明案件来源及违法事实;
3.询问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各1份,询问笔录2份,证明当事人对违法事实的确认情况;
4.整改印证材料1份,证明当事人对违法行为整改的情况。
罚款1.0万元#
10000.00元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分局
2024-1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