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罗悃镇玲宇食杂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惠利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28MA7H268DXK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罗甸县罗悃镇罗苏村四组2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罗甸市监处[2024]030003号
经调查,当事人采购食品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且在2024年3月12日经营有以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老干妈?香辣菜,净含量:60g,数量:18包,生产日期:2023年2月9日,保质期:12个月,条形码:6921804700702,销售价:1.5元/包,超过保质期;
2.松花牌黄豆酱汁(调味料),净含量:438ml,数量:5包,生产日期:2022年3月2日,保质期:二十四个月,条形码:6934396700418,销售价:1.5元/包,超过保质期。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由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经营者林惠利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情况;
2.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检查视频光盘1张、现场检查照片6张,由经营者签字确认,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及现场检查和扣押情况;
3.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1份,由经营者签名确认,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和采购食品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事实。
警告#罚款0.05万元#没收非法财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0.00元
黔南州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