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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魏老头白酒酿造坊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魏临湘注册资本:6.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34MA5XHCGT0H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中吉社区中原街一支路1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开州市监处罚〔2025〕268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5年8月31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于2023年3月30日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在文峰街道中吉社区中原街一支路18号从事食品小作坊经营业务。2025年8月4日,当事人使用高粱、酒曲等原辅材料生产50kg散装白酒,其中头酒(开始出的酒)和尾酒(扫尾出的酒)混合而成的50度高粱酒共计15kg;另当事人以24元/袋的价格购进购进安赛蜜(0.5kg/袋)1袋,并将1勺该安赛蜜加入上述的15kg50度高粱酒。然后当事人将上述15kg50度高粱酒在其经营场所销售,销售价格为10元/kg。2025年8月6日,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待销售的50度高粱酒进行了抽样检验,抽取其中2.29kg作为样品,该样品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安赛蜜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安赛蜜项目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实测值为0.0276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9月16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50度高粱酒的检验报告(No:食专2025-08-0654)。收到上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未申请复检。本案中,上述批次50度高粱酒,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支付作为样品的2.29kg50度高粱酒的购置费22.9元;其余的12.71kg全部售出。据此,当事人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50度高粱酒的货值金额为150元(1015),违法所得150元。另查明,当事人无法提供其使用的高粱、酒曲、安赛蜜进货记录,购进时未查验供货商营业执照、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当事人生产销售安赛蜜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要求的50度高粱酒的行为,根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 1.没收违法所得150元;2.罚款3000元。当事人无法提供其使用的高粱、酒曲、安赛蜜进货记录,购进时未查验供货商营业执照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根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警告。综上,根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50元;3.罚款3000元。
3000.00元
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