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西安市莲湖区蟹小姐水产经销部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尤艳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10104MA6X10L23K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大兴东路36号丽苑小区3、4号楼-1F-10A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莲市监处罚〔2025〕10号
经查:1、当事人于2024年5月1日制作了印制介绍服务项目的宣传LOGO上,在其经营场所投放使用,该宣传LOGO印制宣传的内容为介绍其销售的套餐卡的项目,具体为1.大连辽刺参 “年卡 祥瑞 原价:¥28800现价¥14380”;2.“半年卡 运通 原价:¥15800现价¥7280”;3.“季卡 品致 原价:¥7800现价¥3698”;4.“月卡 礼达 原价:¥2280现价¥1298”;5.“体验卡 初愿 原价:¥780现价¥498”。上述资料中还标注有当事人二维码、“咨询热线:4008894030”等内容。2、经进一步核实,当事人自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23日,其宣传LOGO上宣传的5个种类的套餐均是以“现价”成交的,从未以其宣称的“原价”成交。当事人提供了其2024年9月20日销售“体验卡”的成交记录。3、考虑到当事人价格违法行为的性质,属于采用没有实际成交的“原价”与其真实成交“现价”进行对比从而误导消费者进行交易,真实性质是误导消费者,并没有提高成交价,应认定当事人在上述价格违法行为中属于没有违法所得的情形。4、2025年2月10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在此报告中,当事人表示承认错误,并已经改正了宣传内容。
1.警告;2.罚款15000元。
15000.00元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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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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