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春华豆芽经销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春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83MA1BWPDP9Q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尚志市同心委宝兴果菜批广场53号库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尚志市监处罚〔2025〕141号
当事人经营的绿豆芽于2025年7月1日晚上在手机微信订的货,是在哈尔滨市凯远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购进的,共计购进60斤(每斤1.5元),销售价1.8元/斤。在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能够提供上述商品的进货单、供货方资质和检验合格证明以及双方交易记录,上述商品在我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时已经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在我所向其送达检验报告后立即张贴召回公告。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于2025年7月14日出具检验报告判定2025年7月2日在尚志市承文蔬菜摊床抽样检验的绿豆芽环丙沙星项目不符合BJS202310《豆芽、豆制品、火锅麻辣烫底料中喹诺酮类、磺胺类、硝基咪唑类、四环素类化合物的测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8月5日,我所收到尚志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移交的线索,8月9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NO:2025SC2467F)文书,经营者李春华签收,无异议。
责令改正
0.00元
-
2025-10-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