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居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潘小峰 | 注册资本:514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802710294170G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泾河大道296号定北大厦5楼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05
(2024)陕0118民初64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陕西威仕达电器工程有限公司
平凉市居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
2
2024-11-07
(2024)陕0118民初64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陕西威仕达电器工程有限公司
平凉市居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
3
2024-04-16
(2024)陕0404民初1099号
合伙合同纠纷
王*
平凉市居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胡**,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4
2023-06-16
(2023)甘0824民初3036号
劳动争议
张**
平凉市居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华亭县人民法院
5
2023-05-19
(2023)甘08民初1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白*
平凉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崇信分公司,平凉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市居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3-03-17
(2023)甘0821民初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泾川东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平凉市居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泾川分公司,平凉市居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泾川县人民法院
7
2023-03-0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白*
平凉市居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3-01-13
(2022)甘0824民初3036号
劳动争议
张**
平凉市居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华亭市人民法院
9
2022-11-17
(2022)甘0823民初851号
王**
平凉市居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白*
崇信县人民法院
10
2022-07-05
(2022)甘0802民初3265号
名誉权纠纷
平凉市居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白*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8-17
(2023)甘0802民初28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陕西秦诺实业有限公司
李**
裁判文书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02
2023-08-11
(2023)甘08民终7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平凉市居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耿**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3-07-04
2023-06-15
(2023)甘0821民初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泾川东方混凝土有限公司、平凉市居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泾川分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7478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3-06-30
2023-05-28
(2022)甘0824民初3036号
劳动争议
张*、平凉市居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19203.21元
民事案件
4
2023-03-02
2022-08-22
(2022)甘10民终145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胡**、王*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2-12-09
2022-08-23
(2022)甘08民终98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甘肃金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平凉市居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2-11-15
2022-09-28
(2022)甘0802民初538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平凉市居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市崆峒区白水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63635.81元
民事案件
7
2022-11-15
2022-06-01
(2022)甘0802民初25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杨**、朱**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4964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2-10-31
2022-07-13
(2022)甘0802民初2493号
劳务合同纠纷
郭**、孙**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75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2-10-31
2022-05-12
(2022)甘0802民初23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朱*、平凉市居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249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2-10-21
2022-08-09
(2022)甘0802民初34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平凉市大元商贸有限公司、平凉市居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04464.52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税稽一罚﹝2025﹞28号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对你单位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处以5万元的罚款。
5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平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10-14
2
平市税稽一罚﹝2024﹞18号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份,金额799920元,计入“工程施工”,后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属于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缴企业所得税149191.02元,是偷税。追缴你单位2023年少缴企业所得税149191.02元,并处少缴企业所得税149191.02元的百分之五十罚款74595.51元。以上应缴款项共计74595.51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平凉市崆峒区税务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平凉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有权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4595.51元
16227009100
2024-12-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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