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小勇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700MA44XEEH4C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顺河办事处九里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11
(2024)豫1702民初2800号
民间借贷纠纷
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
赵*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2
2024-05-28
(2024)豫1725民初228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姚**
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
确山县人民法院
3
2024-04-24
(2024)豫1702民初2800号
民间借贷纠纷
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
赵*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4
2024-04-09
民间借贷纠纷
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
梅*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5
2023-09-1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遂平县路路通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
遂平县人民法院
6
2023-03-06
(2023)豫1728民初62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肖**
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
遂平县人民法院
7
2023-02-14
(2022)豫1721民初55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西平县供电公司
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
西平县人民法院
8
2023-02-10
(2022)豫1721民初55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西平县供电公司
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
西平县人民法院
9
2022-12-05
(2022)豫1721民初55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西平县供电公司
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
西平县人民法院
10
2022-10-19
(2022)浙0522民初344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
余**,余**,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张**,陈**,陈*
长兴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7-04
(2024)豫1702民初2800号
民间借贷纠纷
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
赵*
裁判文书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2
2024-04-24
(2024)豫1702民初2800号
民间借贷纠纷
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
赵*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10
2022-12-02
(2022)浙05民终204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余**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8-23
2021-11-29
(2021)鲁0829财保520号
财产保全
韩**、高*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3
2022-05-06
2022-04-01
(2022)豫1702民初89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242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2-04-02
2022-02-18
(2021)豫1728民初374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徐*、郭**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5-31
2021-04-22
(2021)豫1723民初22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05-31
2021-05-01
(2021)豫1728民初116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石*等与岑**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3331.37元
民事案件
7
2021-04-27
2021-04-16
(2021)豫1725民初2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与刘**、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01-04
2020-12-22
(2020)豫15民终52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0-10-27
2020-10-14
(2020)豫1502民初473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与张**、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5553.86元
民事案件
10
2019-08-01
2019-06-14
(2019)豫1728民初183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与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9183.68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路政罚﹝2025﹞102962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14日09时10分,长兴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小槐线15K+450M检查时发现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玖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交通银行长兴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玖拾元整。
4590.00元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15
2
豫驻泌交罚字(2025)第0900022号
经调查核实,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实施了车辆载质量超过质量限值标准的违法行为。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 18000 千克;(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 25000 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 27000 千克;(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 31000 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 36000 千克;(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 43000 千克;(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 49000 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 46000 千克"的规定,根据本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公路路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你(单位)违法行为属于较重 3 级,依据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 1000 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 1000 千克的,每超 1000 千克罚款 500 元,最高不得超过 30000。第二款 有前款所列多项违法行为的,相应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应当累计,但累计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 30000 元"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4500.00元
泌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29
3
豫驻西交简罚字(2025)第0500001号
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豫QD9037)
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罚款600元
600.00元
西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06
4
豫驻西交简罚字(2025)第0400099号
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豫QD9037)
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罚款2000元
2000.00元
西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29
5
湖路政罚〔2025〕101489
2024年1月19日10时56分,长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林伟泓、吴静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1-1501:39:29车号为豫QF5297在G235(新海线)长兴方向k558+2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2.6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7.65吨。
-
397.00元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21
6
豫驻遂交简罚字[2024]第0500072号
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黄色豫QD5036)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遂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14
7
豫驻遂交简罚字[2024]第0500073号
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黄色豫QD9157)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遂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14
8
豫驻遂交简罚字[2024]第0500058号
驻马店市宏怡物流有限公司(黄色豫QD8379)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遂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11
9
湖路政罚〔2024〕10J84
2023年12月30日7时40分,豫QD9508重型自卸货车(三轴)行经在G235(新海线)长兴方向k558+200路段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4.15吨,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9.15吨。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肆拾伍元整。
1245.00元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
2024-01-17
10
湖路政罚〔2024〕10J83
2023年12月28日7时54分,豫QD9508重型自卸货车(三轴)行经在G235(新海线)长兴方向k558+200路段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2.65吨,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7.65吨。
罚款人民币柒佰玖拾伍元整。
795.00元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
2024-01-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