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干东栋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12MAC5EK1K4G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128号017幢8-16-5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鄞州综执罚决字﹝2023﹞第001768号
当事人宁波联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13时26分时,在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情况下,向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宁横南路(开聪幼儿园西侧)市政管网污水井排放污水。本机关对排入该市政污水井里的水进行了采样并送检,由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排水管理中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根据鄞州区排水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显示,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水质检测结果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III类标准,判定为污水,且该排水行为影响市政污水管网正常运行,损害设施影响轻微。当事人未曾发生过相同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上述罚款,限当事人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宁波鄞州银行(营业部:鄞州区民惠西路88号)缴纳罚款,也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电子支付。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
14000.00元
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7-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