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蓟州区半山云宿农家院(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5MA05WP3N1T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莲花岭村1区6排1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蓟州市监处罚〔2025〕198号
经调查,当事人在上次执法人员检查后,将食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张贴在了公示栏里,因不久前农家院就餐大厅内部装修,临时将食品安全责任信息公示栏取下,导致食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遗失。当事人遗失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的行为,满足未按要求保持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5
2
津蓟市监处罚〔2023〕140号
2023年4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天津市蓟县官庄镇莲花岭村的天津市蓟县杨红农家院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执法人员在该场所厨房南侧橱柜内发现已开封使用的“草原红太阳”牌烧烤酱2包,生产日期:2021年03月21日,保质期18个月。已开封使用的“利民”牌蒜蓉辣酱2包,生产日期:2021年4月24日,保质期:未开封18个月。已开封使用的“统厨”牌蒜蓉辣酱1包,生产日期:2020年11月12日,保质期:18个月。本局执法人员当场制作并送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津蓟市监强制官〔2023〕002号),并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本局调取并当场确认了相关证据,于2023年4月18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官庄镇顺心熟食店(字号名称:天津市蓟州区顺鑫熟食店)购买“草原红太阳”牌烧烤酱2包,生产日期:2021年03月21日,保质期18个月。“利民”牌蒜蓉辣酱2包,生产日期:2021年4月24日,保质期:未开封18个月。“统厨”牌蒜蓉辣酱1包,生产日期:2020年11月12日,保质期:18个月。具体购买时间无法核实,购货票据未留存。上述食品已开封使用,存在超过保质期后仍在使用的事实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符合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构成要件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