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疆宁安堂医药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金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54003MA78YWEU4T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乌鲁木齐东路街道东晖苑111幢-乌鲁木齐东路112幢10号-1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奎市监处罚〔2025〕272号
经查,XXX给举报人销售的“金银花热痱粉粉末给药器”(备案号:黔东南械备20240029号),是该公司连锁总部于2024年7月16日从XXX购进的,共购进40盒。公司连锁总部于2024年7月23日配送给XXX10盒,已经全部售完。XXX进货后按照规定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留存供货企业相关资质,提供产品生产厂家资质证明及购货票据、配送单。 经查询国家药监局网站公布的产品备案、注册信息以及《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158号及附录规定以及《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召回信息的公告》,该产品“金银花热痱粉粉末给药器”“产品描述、预期用途、适用人群”描述的内容“非无菌提供。不含药物。适用于湿疹、湿痒、痱子疹、瘙痒、红屁股等不适人群”与产品备案、注册信息规定的不相符。
处以500元的罚款。
500.00元
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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