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百如年家百货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白学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0104MA1YY2RA4X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仙鹤街6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秦市监处罚〔2025〕1101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8月21日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保健食品、日用百货、化妆品、洗化用品、文体用品、五金、水果销售;卷烟零售。当事人2025年3月18日从南京梁丰食品有限公司购进10袋的生产日期为2025/02/11日的“纯正红糖(分装)”,2025年4月2日江苏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当事人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8袋,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4月29日当事人申请复检,5月9日,复检机构南京工业大学(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出检验报告(No(2025)食检字第SW(FJ)25-0007号),检验结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提供了涉案“纯正红糖(分装)”的进货单,单据标注日期:2025年3月18日、进货单价为6.6元/袋、进货数量为10袋、金额66元。
另查,当事人共购进涉案红糖10袋,抽样检验8袋,抽样买样8.5元/袋,共68元,被我局查扣2袋,故违法所得68元。
罚款金额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8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元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