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嫩江市幸福到万家生活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众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1121MA7KXRP946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东风街四委三组义合兴家属楼门市(申报承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嫩江市监处罚〔2026〕8号
当事人因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026年3月12日经批准予以立案调查,指定李莉、徐文晶为办案人员,现已调查终结,报告如下: 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王众;性别:男;年龄:42岁;民族:汉族;住址:;身份证号码:23112119840524****;现为嫩江市幸福到万家生活超市的经营者;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1121MA7KRP946;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TY123111210088224;电话:13846318999 ;地址:嫩江市东风街四委三组义合兴家属楼门市 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2026年3月9日,嫩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嫩江市幸福到万家生活超市进行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的食品微辣香汤火锅底料(2袋)超过保质期,另外当事人提供不出来过期食品的进货票据及相关佐证材料,也没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当场处罚决定书(嫩市监当罚〔2026〕商贸城1号)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嫩市监责改〔2026〕商贸城15号),并送达了当事人。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并进行了拍照;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调查笔录一份。并对当事人销售的涉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制作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嫩市监强制〔2026〕5号并予以了送达。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当事人经营的过期食品违法事实为:微辣香汤火锅底料(2袋),净含量:160克,生产日期:2025年2月11日,保质期12个月,销售价格7元/袋。经询问当事人得知,由于没有按时定期理货,导致商品混乱积压造成的食品过期,执法人员根据现有的证据无法查明违法所得,故违法所得为0,故上述过期食品货值金额为人民币14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涉嫌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3、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身份的合法性; 4、询问调查笔录一份,证明案件来源的合法性和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5、现场笔录一份,证明现场检查基本情况; 6、现场照
1、没收超期食品(财务清单:嫩市监(扣)清字[2026]5号); 2、罚款人民币500元。
500.00元
-
2026-04-0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嫩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