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佳予矿产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傅浩浩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825MA2DJ6715L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华街道上圩头村69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衢路政罚﹝2026﹞30162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09日07时08分,常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51(台小线)K418+680开化方向检查时发现龙游佳予矿产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龙游佳予矿产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柒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营业部户名:常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柒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
673.00元
常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6
2
衢路政罚﹝2026﹞30164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05日07时07分,常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51(台小线)K418+680开化方向检查时发现龙游佳予矿产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龙游佳予矿产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零肆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营业部户名:常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零肆元整的行政处罚。
804.00元
常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6
3
衢路政罚﹝2026﹞30163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08日06时40分,常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51(台小线)K418+680开化方向检查时发现龙游佳予矿产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龙游佳予矿产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营业部户名:常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80.00元
常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6
4
衢路政罚﹝2026﹞30161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13日07时24分,常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51(台小线)K418+680开化方向检查时发现龙游佳予矿产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龙游佳予矿产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柒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营业部户名:常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柒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
673.00元
常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6
5
丽路政罚﹝2025﹞07321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12日11时04分,遂昌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15(兰龙线)遂昌、龙游方向K94+150检查时发现龙游佳予矿产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龙游佳予矿产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零壹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零壹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1012.00元
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26
6
丽路政罚﹝2025﹞07322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12日11时29分,遂昌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15(兰龙线)遂昌、龙游方向K94+150检查时发现龙游佳予矿产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龙游佳予矿产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柒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柒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277.00元
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26
7
杭路政罚﹝2025﹞7557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08日06时06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320国道K370+200检查时发现龙游佳予矿产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龙游佳予矿产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伍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伍拾伍元整。
2355.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08
8
杭路政罚﹝2025﹞7556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08日06时05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320国道K370+200检查时发现龙游佳予矿产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龙游佳予矿产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壹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壹拾元整。
2310.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08
9
衢路政罚﹝2025﹞1037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14日11时23分,龙游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212(西虎线)双向K7+18检查时发现龙游佳予矿产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龙游佳予矿产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肆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龙游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肆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1342.00元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06
10
丽路政罚﹝2025﹞01199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5月29日11时15分,丽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新路湾检查时发现龙游佳予矿产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龙游佳予矿产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丽水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645.00元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