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华晨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玉玲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823589690920M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平泉市平泉镇兴平北路金世纪嘉园购物中心(八沟大街81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18
(2025)冀0881民初4311号
劳动争议
于**
平泉华晨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平泉县人民法院
2
2025-07-25
(2025)冀0881民初3802号
劳动争议
熊**
平泉华晨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平泉县人民法院
3
2025-07-16
(2025)冀0881民初3687号
劳动争议
李**
平泉华晨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平泉县人民法院
4
2025-06-25
(2025)冀0881民初3294号
劳动争议
齐**
平泉华晨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平泉县人民法院
5
2025-06-09
(2025)冀0881民初2935号
劳动争议
李**
平泉华晨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平泉县人民法院
6
2025-05-22
(2025)冀0881民初2633号
劳动争议
计**
平泉华晨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平泉县人民法院
7
2025-03-31
(2025)冀0881民初1610号
社会保险纠纷
武**
平泉华晨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平泉县人民法院
8
2025-03-19
(2025)冀0881民初1219号
社会保险纠纷
平泉华晨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武**
平泉县人民法院
9
2025-03-19
(2025)冀0881民初1220号
社会保险纠纷
平泉华晨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常**
平泉县人民法院
10
2024-12-09
(2024)冀0881民初5494号
劳动争议
张**
平泉华晨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平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8-30
2021-08-16
(2021)冀08民终2454号
劳动争议
平泉华晨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杨**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07-20
2021-07-01
(2021)冀08执151-1号
其他案由
平泉华晨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7-20
2021-06-25
(2021)冀08执151号
其他案由
平泉华晨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600.00元
执行案件
4
2021-03-16
2021-03-11
(2021)冀08民终564号
劳动争议
平泉华晨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杨**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0-12-24
2020-12-17
(2020)冀0823民初2914号
劳动争议
杨**与平泉华晨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13792.64元
民事案件
6
2020-07-17
2020-06-16
(2020)冀0823民初893号
劳动争议
平泉华晨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与李**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7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0-07-16
2020-03-22
(2019)冀0823民初4020号
劳动争议
滕**与平泉华晨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11193.00元
民事案件
8
2020-07-16
2020-03-09
(2019)冀0823民初4020号
劳动争议
滕**与平泉华晨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11-26
2019-05-27
(2019)冀0823民初1474号
劳动争议
韩**与平泉华晨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8-03-08
2018-03-01
(2018)冀0823执459号之一
不当得利纠纷
平泉华晨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申请郝**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075.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不罚[2025]11号
2025年1月8日,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由河北泰斯汀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抽检的本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中,对平泉华晨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的螺丝椒进行了抽样。2025年2月5日,检机构经检验出具了检验报告№:GTJ202500309。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免予处罚
-元
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20
2
平市监不罚[2024]121号
我局于2024年9月6日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接收到承检机构2024年9月5日出具的葱检验报告№:FC202404473。
检验报告№:FC202404473信息显示: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由河北蕴鸿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检的本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中,你单位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24年8月13日的葱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免予处罚
-元
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5
3
承市监不罚〔2024〕34号
2024年6月5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对平泉华晨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纯绿豆糕(糕点)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于2024年6月29日作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元
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7
4
平市监处罚﹝2023﹞123号
经查:平泉华晨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经营的嗨大头鲜扎(1.5L/桶≥2.5%vol)配制酒,是2023年5月7日从山东华益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的,共购进100件(6桶/件),购进价格为14.5元/件(6瓶/件),销售价格为7.9元/桶,货值金额为4740元,截止检查时已销售了54桶(该公司在5月19日至5月21日搞了7.9折活动),实际违法所得403.76元(销售数量*销售价格)。该公司查验了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及购进票据。该公司经营的嗨大头鲜扎(1.5L/桶≥2.5%vol)配制酒,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没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标签546张;2、没收违所得403.76元;3、罚款18000元。罚没款合计18403.76元。
18000.00元
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7
5
冀市监承处〔2023〕13082323000329号
当事人在2023年4月28日在我局日常监督检查时,未向供货企业索取化妆品出厂批次检验报告,未索取化妆品备案资料等,未按规定建立并和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建立进货台账。
罚款1.0000万元,警告
10000.00元
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7
6
平市监处罚﹝2023﹞67号
2023年6月6日,2022年4月12日上午10店05分,我局执法人员张建华、姚蕾对平泉华晨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经营的化妆品,进行监督检查时,在该超市一楼化妆品经营专区栏柜里抽取标示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完美芦荟胶,生产许可证编号:苏妆20160030,执行标准:QB/T2874,批号Y162012,规格净含量40g,经营标示广州幕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水润亮泽护发素,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0103,执行标准:QB/T1975,批号J31CZ,规格净含量280ml,现场不能提供上述两批次化妆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未向供货企业索取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罚款人民币10000元。
10000.00元
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