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四平市铁东区鸿鑫物资经销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方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303MA15P2T185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四平市铁东区南一纬二三马路间北侧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0-25
(2023)吉0303民初32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四平市铁东区鸿鑫物资经销处
吉林省天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四市监处罚〔2024〕196号
现已查明,该经销处于2024年5月6日从沈阳亿洋电缆制造有限公司购进交联聚乙烯护套电缆200m,规格型号:ZRC-YJV 5x10, 0.6/1kV,进价为13元/m。该批被抽检的交联聚乙烯护套电缆被经销商以零售方式售出197m,销价为14元/m,经销商提供了销售收据,3m备样保存于该经销处。经核算该批交联聚乙烯护套电缆货值金额2800元,违法所得197元。
四平市铁东区鸿鑫物资经销处销售的交联聚乙烯护套电缆经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在规定期限内,经销商和生产厂家未提出复检申请。2024年11月6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四市监罚告[2024]199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申请。其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其停止销售,并建议处罚如下:1、没收不合格交联聚乙烯护套电缆3m(备样);2、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1倍罚款2800元;3、没收违法所得197元。罚没款合计:2997元。
2800.00元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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