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君振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振纲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107MADR169T1D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敦化坊街道北河湾东街5号1栋负一层01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市监杏处罚﹝2025﹞260号
经查,当事人属于“万物到家”品牌的加盟店,总公司为山西臻合供应链有限公司,2024年10月5日,总公司给当事人发货,其中纸杯20包,进价为4元/包,售价为8.8元/包,销售了19包;成人拉拉裤10包,进价为14.5元/包,售价为27.44元/包,销售了10包;手提式干粉灭火器5个,进价为46元/个,售价为69元/个,销售了4个。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所得为220.6元,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所得92元;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货值金额为450.4元,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货值金额为345元。经确认,成人拉拉裤的标称生产单位是河南省爱尔康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徐州市舒润日用品有限公司监制,但成人拉拉裤并非爱尔康生产,现阶段与舒润公司无业务往来,属于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产品。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建议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具,清风木雅环保加厚型纸杯1包;2.没收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所得为220.6元,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所得92元,共312.6元;3.处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货值金额的1.5倍罚款675.6元,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货值金额的2倍罚款690元,共1365.6元;处罚没款1678.2元。
4409.40元
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8
2
并市监杏处罚﹝2025﹞102号
经查,当事人在“美团APP”经营“万物到家超市(富力城店)”,属于“万物到家”品牌加盟店,该品牌总公司为山西臻合供应链有限公司,加盟店所售商品为总公司统一配货,盈利方式为总公司扣除美团销售额的2%后回款给加盟店。当事人于2024年9月15日共购进“韩版休闲羽绒服男短款羽绒服修身加厚保暖青中年连帽防寒服外套深灰色/件”2件,销售2件,进价为71元/件,根据“美团APP”订单详情,商家到账金额=(商品总价+打包费+配送费)-活动支出-佣金,该羽绒服在“美团APP”销售额为260.38元,扣除2%佣金后当事人实际销售额为255.17元,违法所得为113.17元。当事人共购进“[男款]韩版跑男同款羽绒服男中长款加厚保暖工装户外防寒服外套米白色/件”2件,销售1件,进价为105元/件,实际销售额为142.79元,违法所得为37.79元。
没收违法所得150.96元
0.00元
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