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辉创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卢飞印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03404583250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南武大道11-8号北楼11-8号铺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2-31
(2020)桂0102民初10058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超大安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卢**,广西辉创物流有限公司,方**,卢*,韦**,廖**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2
2020-11-25
(2020)桂0102民初7175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超大安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广西辉创物流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3
2020-11-25
(2020)桂0102民初7175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超大安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方**,廖**,卢**,韦**,卢*,广西辉创物流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4
2020-10-09
(2020)桂0102民初7175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超大安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廖**,卢**,广西辉创物流有限公司,方**,卢*,韦**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9-19
(2023)桂0107民初7659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广西辉创物流有限公司
陆**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18
2020-11-20
(2020)桂0102民初10058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超大安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卢**、广西辉创物流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81462.74元
民事案件
2
2020-11-20
2020-08-12
(2020)桂0102民初7175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超大安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卢**、广西辉创物流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49300.6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0100交罚﹝2025﹞1202号
2025年05月13日18时30分,陆荣帅驾驶广西辉创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S8683货运车辆运输石子,从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水泥厂运往南宁市江南区铁路港,途经西乡塘区扶照不停车检测点(往武鸣方向)时被检测到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4轴1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55.19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24.195吨,超限率为78.05%。
经查,本次超限运输未按照不停车检测点提示就近消除违法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处罚过。2025年,桂AS8683货运车辆第一次因“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被查。广西辉创物流有限公司在短信、电话等通知规定期限内主动接受调查处理,并对此次运输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广西辉创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罚款人民币陆仟柒佰元整(¥6700)
6700.00元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2
2
桂0100交罚(2023)20607号
2023年05月17日,广西辉创物流有限公司因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2)》《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2)》 第九条第一款。因《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2)》 第九条第一款 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2)》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执法人员谢京利、覃春红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理。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2)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10000000.00元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3-05-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