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商州区大荆锦锋经销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闵锦锋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1002MA70UP1Q0A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大荆镇大荆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商州市监处罚〔2025〕173号
2025年9月10日,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大荆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中,在商洛市商州区大荆锦锋经销店货架上发现2瓶和气正凉茶超过保质期(瓶身标注:净含量550ml,生产日期:见瓶身(盖)保质期12个月,20240420 13:09 S1 2025/04/19前饮用,陕西达利食品有限公司,产地:陕西省咸阳市)。该店涉嫌经营过期食品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随即对上述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1份,法定代表人现场书写书面委托书1份,委托在场经营当事人全权处理该违法行为,随即汇报市局分管领导同意立案调查,并经报请领导审批获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之规定,执法人员对上述食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当场制作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商市监商州强制〔2025〕30号)及《财物清单》并送达给当事人。2025年9月15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1份,同时当事人提供了《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作为证据材料,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现场签字确认。
经查,2024年5月,商州区儿童食品批发部上门送购给当事人和气正凉茶15瓶(1箱)(瓶身标注:净含量550ml,生产日期:见瓶身(盖)保质期12个月,20240420 13:09 S1 2025/04/19前饮用,陕西达利食品有限公司,产地:陕西省咸阳市),进购价3元/瓶,销售价4元/瓶。2025年4月10日前销售了13瓶,剩余的2瓶一直没有售出,被执法人员于2025年9月10日发现依法进行扣押,货值金额8元。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2瓶和气正凉茶;2.处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商洛市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