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邵寨镇北街煤炭二级配送网点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根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22MA71KQCK0F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邵寨镇北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罚〔2025〕112号
立案后,本局对当事人通过收集书证,询问当事人,收集当事人证词等方式依法开展调查。经进一步调查,涉案的小块、中块民用散煤均系当事人于2025年6月初在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蒋家河煤矿购进,当事人购进了小块民用散煤3吨,进价600元/吨(包含运输和装卸费用),进货价共1800元,售价800元/吨,货值金额2400元;购进了中块民用散煤2吨,进价600元/吨(包含运输和装卸费用),进货价共1200元,售价800元/吨,货值金额1600元,货值金额共计4000元。截止2025年9月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涉案的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均已销售和使用完毕,当事人销售小块民用散煤2吨,自用1吨,销售额为1600元,违法所得400元(1600-600*2),销售中块民用散煤1.4吨,自用0.6吨,销售额为1120元,违法所得280元(1120-600*1.4),违法所得共计680元。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对销售完的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未召回,该店负责人对其违法事实予以认可。
对灵台县邵寨镇北街煤炭二级配送网点进行了:
1.罚款:金额4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68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4680元,大写肆仟陆佰捌拾元整。
4000.00元
灵台县市场监管局
2025-10-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