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区丝路安澜牛肉面南门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平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02MACLCU2242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南门巷5号-3(星泰广场写字楼对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崆)市监罚〔〕(甘)执法证字第甘L280002号(崆)市监罚【2024】26号
2023年10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崆峒区丝路安澜牛肉面南门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处理,后厨操作间未安装设置灭蝇、防尘、防虫等设施,执法人员遂当场下发了平崆市监责改〔2023〕2-89号《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2023年10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该店后厨操作间仍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处理,后厨操作间未安装设置灭蝇、防尘、防虫等设施,执法人员遂当场下发了平崆市监责改〔2023〕2-92号《责令整改通知书》;2023年11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整改情况再次进行检查,该店后厨操作间仅设置了食品防尘罩,灭蝇及防虫措施仍未落实,当事人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处理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1.对崆峒区丝路安澜牛肉面南门店进行了罚款;
2.对崆峒区丝路安澜牛肉面南门店你单位处以 5000 元罚款;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9
2
(平崆)市监罚﹝2024﹞26号
2023年10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崆峒区丝路安澜牛肉面南门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处理,后厨操作间未安装设置灭蝇、防尘、防虫等设施,执法人员遂当场下发了平崆市监责改〔2023〕2-89号《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2023年10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该店后厨操作间仍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处理,后厨操作间未安装设置灭蝇、防尘、防虫等设施,执法人员遂当场下发了平崆市监责改〔2023〕2-92号《责令整改通知书》;2023年11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整改情况再次进行检查,该店后厨操作间仅设置了食品防尘罩,灭蝇及防虫措施仍未落实,当事人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处理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5000.00元
平凉市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