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市新庭园网络会所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浩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0MA4KLALR93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欢乐大道301号东湖庭园14栋1层14-2、14-4及2层14-2、14-3、14-4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东风市监处罚〔2026〕5号
2025年9月29日,经实地检查,当事人不在登记住所经营,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取得联系。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25年9月数据显示,2023、2024年度,当事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2025年10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洪山区税务局协查发现,当事人2023、2024年无税务申报记录。...[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所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0-28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
2025-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3
2024-10-1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4
2024-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5
2023-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2-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7
2021-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8
2020-10-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