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盘州市严家水果批发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严忠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222MAALPNCA1P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双凤镇酱菜厂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盘州市监处罚[2025]0311号
经查明,当事人取得《营业执照》开展经营活动,涉案龙眼为当事人于2025年06月10日从曲靖购进销售,购进数量为24Kg,购进单价为10元/Kg,对外销售价格为10.8元/Kg,至8月26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时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259.2元,违法所得19.2元。 2025年08月26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上述龙眼的《检验报告》(№:8699JD2509416),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并现场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当事人对《检验报告》(№:8699JD2509416)的检验结论无异议。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积极整改,主动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了召回公告,对涉案龙眼采取了召回措施,并向本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及《不合格食品召回公告》及召回公告的公示图片。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2.昆明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8699JD2509416)1份,证明涉案龙眼不合格的事实; 3.盘州市书语水果店的询问调查笔录及进货查验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证明被抽样单位盘州市书语水果店销售的龙眼是从当事人处进购的事实; 4.2025年8月26日现场笔录1份、执法人员现场送达检验报告的现场照片3张,证明本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及告知其权利和义务的事实; 5.2025年9月3日对严忠华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对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事实无异议,以及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龙眼)的数量、货值金额、整改情况等事实; 6.2025年8月26日当事人提交的整改报告及不合格食品召回公告及召回公告的公示图片各1份,证明当事人积极整改的事实。 7.2025年9月3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贵州省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询提取当事人行政处罚信息页面截图各1份,证明当事人无相关违法记录,属于初次违法。
罚款0.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00.00元
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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