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随州市曾都区兴隆烟酒商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303MA4CU07P8Y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随州市舜井大道273号(星辰华府)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曾都市监处罚〔2024〕293号
经查,2024年5月5日,当事人从一陌生人处收购15瓶上述白酒,其中“白云边”十五年2瓶,购进价75元/瓶,合计150元、“白云边”二十年13瓶,购进价150元/瓶,合计1950元,共支付货款2100元。购回后上架销售价分别为:“白云边”十五年150元/瓶,“白云边”二十年320元/瓶,货值金额4460元。至案发,上述15瓶白酒未售出,当事人也未获利。当事人陈述未建立进销货台账,其经营情况以口述为准。...[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 2、对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的行为罚款10000元、没收上述15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
10000.00元
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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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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