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涎长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世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20MAAC2UEX8Y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文星街169号附10号、11号、1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璧山市监处罚〔2024〕97号
经查,璧山区涎长餐饮店主要从事自制饮品制售,热食类食品制售。2022年8月5日,当事人以950元的总价,从一上门推销的人员处,购进了88袋三峡牌鸡精调味料(保质期:18个月 ;净含量规格:454克)。当事人将购进的鸡精调味料放置在经营场所用于制作名称为;煎牛排;的菜品供顾客食用。当事人未履行好检查义务,导致上述食品原料在超过保质期后仍被放置在经营场所供餐饮食品加工使用,其行为于2024年2月9日被本局依法查获。查获时,剩余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7日的鸡精调味料;378 克(保质期:18个月),剩余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14日的鸡精调味料33 袋(保质期:18个月)未使用。当事人使用鸡精调味料制作菜品,无相关记录,无法查证当事人在鸡精调味料超过保质期后使用的具体数量和制作菜品的具体数量,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货值金额按现场查获的鸡精调味料进货价计算,即货值金额为33袋;(950元;88袋)+378 克;(950元;88袋;454克)=365.24元。
1.没收已扣押超过保质期的鸡精调味料33袋及开封剩余的378 克;2.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