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喜市多综合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贾利颖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03MA14X22D7W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新吉林综合市场大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市市监龙处罚〔2024〕1804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9月17日在吉林市船营区青树园果蔬批发中心处购进前述批次不合格尖椒(辣椒)7.5千克,单价6元/千克,摆放在当事人店内的货架上进行销售,销售价格为10.96元/千克,后经检测,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限量》要求;当事人于2024年9月17日在吉林市船营区王振连元葱批发部处购进前述批次不合格姜5千克,单价14元/千克,摆放在当事人店内的货架上进行销售,销售价格为17.96元/千克。后经检测,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限量》要求。当事人在购进以上涉案物品时履行了查验义务并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截至案发时止,当事人已将购进的前述批次不合格尖椒(辣椒)、姜全部售出。尖椒(辣椒)货值金额82.2元,违法所得82.2元,姜货值金额89.8元,违法所得89.8元,共计货值金额172元,违法所得172元。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9月17日在吉林市船营区青树园果蔬批发中心处购进前述批次不合格尖椒(辣椒)7.5千克,单价6元/千克,摆放在当事人店内的货架上进行销售,销售价格为10.96元/千克,后经检测,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限量》要求;当事人于2024年9月17日在吉林市船营区王振连元葱批发部处购进前述批次不合格姜5千克,单价14元/千克,摆放在当事人店内的货架上进行销售,销售价格为17.96元/千克。后经检测,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限量》要求。当事人在购进以上涉案物品时履行了查验义务并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截至案发时止,当事人已将购进的前述批次不合格尖椒(辣椒)、姜全部售出。尖椒(辣椒)货值金额82.2元,违法所得82.2元,姜货值金额89.8元,违法所得89.8元,共计货值金额172元,违法所得172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已涉嫌构成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但由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购进该批次食品,建议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0.00元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潭分局
2024-12-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