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佳嘉泥浆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洪建庆 | 注册资本:50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21MA289LFT7G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展望村花厅池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8-16
(2021)皖1221民初6348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公司,绍兴佳嘉泥浆运输有限公司,李**
临泉县人民法院
2
2021-07-21
(2021)皖1221民初6348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公司,李**,绍兴佳嘉泥浆运输有限公司
临泉县人民法院
3
2021-04-01
(2020)浙0603民初119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绍兴佳嘉泥浆运输有限公司,吴**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4
2021-01-15
(2020)浙0603民初119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
绍兴佳嘉泥浆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吴**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5
2021-01-15
(2020)浙0603民初119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
吴**,绍兴佳嘉泥浆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绍兴市柯桥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6
2021-01-13
(2020)浙0603民初120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李**,绍兴佳嘉泥浆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7
2020-11-17
(2020)浙0603民初1045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王**,王**
吴**,绍兴佳嘉泥浆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绍兴市柯桥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8
2020-07-06
(2020)浙0603民初5327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支公司
绍兴佳嘉泥浆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张**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9
2020-06-16
(2020)浙0603民初43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雷**
王*,绍兴佳嘉泥浆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10
2020-01-02
(2019)浙06民终49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
张**,张**,绍兴佳嘉泥浆运输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15
2021-01-13
(2020)浙0603民初120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李**、绍兴佳嘉泥浆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4549.65元
民事案件
2
2021-02-24
2020-12-07
(2020)浙0603民初1045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王**等与吴**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5289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6-29
2020-06-16
(2020)浙0603民初43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雷**与王*、绍兴佳嘉泥浆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545.65元
民事案件
4
2020-03-16
2020-03-04
(2019)浙06民终4939号
19-4939人寿财保张**越南人等佳嘉公司交通事故纠纷(城农标等)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9-11-12
2019-10-28
(2019)浙0603民初97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兴文、张*等与绍兴佳嘉泥浆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62284.00元
民事案件
6
2019-07-23
2019-01-28
(2018)浙0681民初10754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绍兴佳嘉泥浆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9771.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柯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389号
2023年8月31日15时,当事人绍兴佳嘉泥浆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牌号为浙DT0784的渣土车辆在马鞍街道春晓路与钱滨线交叉口运输渣土过程中车身覆盖不严(后侧未完全覆盖),违反了《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属渣土运输车辆覆盖不严的行为。根据《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高频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序号3,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营业部缴纳。或可通过扫码决定书二维码或登录省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zjzwfw.go.cn/),浙江政务服务网APP,支付宝城市服务界面方式进行自助缴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500.00元
绍兴柯桥区综合执法局
2023-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