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金安园宾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海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1122MA2RPF344J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来安县新安镇南城美都20幢第三层、第四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30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滁州中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来安县金安园宾馆,李**,井**,滁州荣立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来安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13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滁州中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滁州荣立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来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来市监处罚〔2025〕381号
当事人来安县金安园宾馆位于来安县新安镇南城美都20幢,内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1台,当事人为该电梯办理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11T212,单位内编号:1#。检查中,该台电梯均处于使用状态,当事人未能提供该电梯在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自行检测报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与执法人员查询最新周期检验报告均显示该电梯下次检验日期为2024年1月。该电梯超出检验有效期1年6个月,横跨检验、检测周期,至案发时止,当事人正在使用的该台电梯处于超期未检状态,当事人对该电梯在用及电梯超期未检的事实予以承认。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已构成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2025年8月1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浙江特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电梯自行检测报告》1份(报告编号:TCT皖M25CZ0101337),当事人已取得电梯检测合格报告。
1;罚款叁万元。
30000.00元
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