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玛丽妇产医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裴小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702MA0PN3BH2H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海拉尔区陈巴尔虎东路2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2-14
(2022)渝0192民初10254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重庆勇之渝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小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玛丽妇产医院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1-08
2018-12-25
(2017)内0702民初2760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宋*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玛丽妇产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5362.15元
民事案件
2
2016-12-02
2016-12-02
(2016)内0702民初103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吴**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玛丽妇产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区市监广处罚〔2025〕4号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玛丽妇产医院(经营者:裴小勇)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未经有关部门审查的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的规定,构成发布未经有关部门审查的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900.00元。
900.00元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4
2
海区市监广处罚〔2024〕2号
本局认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玛丽妇产医院(经营者:裴小勇)发布未经有关部门审查的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的规定,构成发布未经有关部门审查的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600.00元。
600.00元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