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升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晓 | 注册资本:4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400MA4WL9X53N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西三路1号汽车工业产品展厅一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9
(2025)粤0402民初15210号
合同纠纷
珠海浩星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珠海中升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2
2022-04-11
(2022)粤0402民初1480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关**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珠海中升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3
2020-04-20
(2019)粤0402民初16436号
合同纠纷
罗**
珠海中升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8-13
2019-12-06
(2019)粤0402民初16357号
陈**与珠海中升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珠香消行罚决字﹝2023﹞第0071号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2、排烟系统故障,不能正常联动控制;3、消防控制室和水泵房设置的消防用电设备末端自动切换装置,不能正常自动切换,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10.1.8条之规定;4、室内消火栓管道内无水、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5、喷淋管道内无水,喷淋系统不能正常使用;6、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7、喷淋泵水泵控制柜关闭电源,擅自停用消防设施;8、水泵房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连接线路未接通,湿式报警阀无法正常使用;9、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系统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不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第3.1.2条之规定
给予珠海中升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捌万壹仟伍佰元整
81500.00元
珠海市香洲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