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香坊区有回味美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显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10MAC98Q4J2E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悦街11号澜悦东方一期3栋1层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香市监进乡罚字[2024]52304号
经调查,哈尔滨市香坊区有回味美食店涉嫌以下五项违法行为:
1、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
2、当事人涉嫌两名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的行为;
3、当事人涉嫌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
4、当事人涉嫌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行为;
5、当事人涉嫌超出核准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黑龙江省小餐饮核准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资质及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负责人)身份;
2、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
3、询问调查笔录两份,证明对当事人违法事实的询问;
4、现场检查照片,证明当事人正在从事经营活动,存在的违法行为。
5、询问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各一份,证明通知当事人配合调查情况;
6、责令改正通知书(哈香市监进乡责改〔2024〕015号)及送达回证各一份,证明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情况;
7、《关于哈尔滨市香坊区有回味美食店(巷子里四川老式麻辣烫)就餐人员呕吐事件最终调查报告》及送达回证,证明当事人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报告送达。
8、整改报告及有效期内的合格健康证明,证明当事人整改情况;
9、当事人与消费者的收款记录,证明双方存在交易行为;
10、当事人购进菜品、肉类、豆油的相关票据,证明合法购进行为。
警告#罚款572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72000000.00元
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