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浩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怀斌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602MA6YMAKL5C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元幸福城5号楼1单元18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08
(2024)陕09民终76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陕西浩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王**,王*,谷**
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4-11
(2023)陕0923民初48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谷**
陕西浩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崔*,王**
宁陕县人民法院
3
2024-03-12
(2023)陕0923民初48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谷**
崔*,王**,王*,陕西浩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宁陕县人民法院
4
2024-01-24
(2023)陕0923民初48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谷**
陕西浩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崔*,王*
宁陕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紫林罚决字〔2023〕第010号
2023年1月,陕西浩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双安镇闹河村六组(小地名:电湾)杨运刚家林地内采石,经紫阳县林业规划调查设计队现场勘验,共计毁坏林地面积0.1237公顷,折合1237平方米,其行为已构成擅自毁坏林地。
1.责令2023年11月16日前恢复采石所毁林地植被;2.处恢复植被所需费用每平方米24元一倍的罚款29688.00元。
29688.00元
紫阳县林业局
2023-05-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