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森匠鞋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斌斌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7MA285BFX05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沪山西路以北、苍南大道以西(温州正方钢业有限公司厂房内A幢2楼西首第3-4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苍市监处罚﹝2025﹞1091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的“男士皮鞋”经监督抽检,勾心长度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属于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85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484.5元(即产品总货值的1.7倍),合计罚没款共计769.5元,上缴财政。<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属于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85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484.5元(即产品总货值的1.7倍),合计罚没款共计769.5元,上缴财政。
484.50元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