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地一角美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政权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624MA7J553747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三穗县文笔街道景怡苑一期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市监处罚〔2026〕28号
2026年3月13日,经局领导批准,我局对三穗县地一角美食店涉嫌经营的产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立案调查,案件于2026年4月8日调查终结,经查实:美团电商平台上的“天一角美食”为三穗县地一角美食店营业执照注册经营,账号:wmtyjm1165739,负责人为:杨政权,当事人在美团电商平台店铺经营的”烤小牛肉串”, 显示食品原料主料为“牛肉”,该食品是当事人用食品名为:“牛肉风味串”冷冻食品通过烧烤完成之后在美团电商平台店铺销售,其标注的配料为:“鸭肉、饮用水、食用盐,味精(谷氨酸钠)、鸡精调味料、白砂糖、食品添加剂”,根本没有牛肉,标示价格:¥26.80元/份,实际销售均为优惠价:¥16.80元/份,经营的产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期间,共销售7份。检查当天,该店发现问题就主动在美团店铺对“烤小牛肉串”食品的主料更改为“鸭胸肉”。
调查认定的事实:三穗县地一角美食店在美团电商平台店铺经营的”烤小牛肉串”, 宣传食品原料主料为“牛肉”,实际配料没有牛肉成分,当事人对该食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属实,违法所得共计117.60元。
综上,三穗县地一角美食店经营的产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如下:
处罚建议:
1、没收违法所得117.60元;
2、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叁拾伍元贰角整(¥:235.20元);
罚没款共计:人民币叁佰伍拾贰元捌角整(¥:352.80
235.20元
黔东南州三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