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滕州博虹彩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忠正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70481789260730R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滕州市荆河街道东倪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12-25
2018-11-05
(2018)鲁04民终1182号
民间借贷纠纷
谭**、朱**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8-12-24
2017-07-26
(2017)鲁0481执保158号之一
企业借贷纠纷
华*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500000.00元
执行案件
3
2018-12-22
2018-09-11
(2015)滕法执字第207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华*、滕州市博虹彩印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8-11-16
2017-04-27
(2017)鲁0403执恢13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山东枣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滕州市绿原纸箱厂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7-10-24
2017-10-17
(2011)滕民初字第2209-10号
民间借贷纠纷
徐**、张**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7-08-07
2017-08-03
(2011)滕商初字第2248号
借款合同纠纷
明*与张**、滕州博虹彩印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6-12-31
2016-11-29
(2016)鲁0403执104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山东枣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与滕州市绿原纸箱厂、滕州市丰亚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5-06-17
2014-04-10
(2012)市中执字第14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2)市中执字第143号执行案裁定书
1426540.80元
执行案件
9
2015-06-16
2014-04-10
(2012)市中执字第14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2)市中执字第143号执行案裁定书
1426540.80元
执行案件
10
2014-06-16
2014-06-16
(2014)薛商初字第4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山东枣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与滕州市绿原纸箱厂、滕州市丰亚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20989.52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滕市监处罚〔2026〕713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长期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场退出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5〕39号)有关要求,2026年4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 ,当事人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2026年4月15日,经局领导批准,对当事人予以立案。2026年4月16日至4月17日,我局通过EMS对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第一次邮寄地址核查函,2026年5月9日邮政局反馈第一次邮寄信息,邮寄信函无人签收被退回,2026年5月11日至5月15日,针对当事人登记第二次邮寄地址核查函,2026年5月16日邮政局反馈第二次邮寄信息,邮寄信函无人签收被退回。依据依据《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第十四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认定为“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一)通过实地核查,并由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产权所有人、物业管理公司或者相关部门等出具证明材料,能确认该企业实际不存在的;(二)通过实地核查,能确认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实际不存在的;(三)经向企业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两次邮寄专用信函,无人签收的。”可以认定当事人通过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6年5月18日案件调查终结。 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