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恩施市宋君餐饮服务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苗苗注册资本:15.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01MADEDRCH34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金子坝街道耿家坪社区板桥小区C区1排1栋1楼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恩施市监处罚〔2026〕41号
现查明,上述西点的半成品由恩施州亚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配送至当事人门店,到货后由门店员工使用草莓、荔枝或红提等水果进行装饰、然后贴上标签进行销售。 涉案产品的标签为当事人员工在门店打印后粘贴,标签含“生产许可证:SC10842282500016,生产地址:恩施州宣恩县椒园镇工业园”等内容,该证号持有主体为恩施州亚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证照持有主体代码为91422825773906066U(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当事人于2025年11月19日生产并销售涉案“荔夏短章慕斯”西点1个,单价15.80元/个,金额15.80元,为本案涉案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应予以处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5.80元; 2.罚款4000.00元。
4000.0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