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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智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明都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志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1578273697L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市汉阳区中大十里新城(一期)1幢1层4号-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市监处罚〔2026〕65号
经查,2024年8月15日,当事人从湖北楚俊堂医药有限公司购进涉案批次阿托伐他汀钙片(标示生产厂家:辉瑞制药有限公司,规格:20mg*28s,批号:8174362)10盒,进货单价170元/盒,进货总金额1700元。上述阿托伐他汀钙片经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假药。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期间,当事人共销售涉案批次药品10盒,销售单价168元/盒,销售总金额1680元,现已无库存。本局认定当事人违法货值金额为1680元,违法所得为1680元。当事人在销售涉案批次阿托伐他汀钙片过程中索取了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检验合格报告、进货单据和发票等,并执行了相关的购进、验收、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证明当事人不知所销售的药品是假药。...[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1680元。
0.00元
武汉市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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