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盈富泰鼎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穆庆霞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1102348957268R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17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港市监处罚〔2026〕110号
经查,当事人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填写2024年度年报公示信息,当事人在2025年05月23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2024年度年报,1.当事人2024年度年报公示有限责任公司本年度是否有股权转让填写为“否”,经我局核查,当事人于2024年01月22日进行了股东股权变更;变更前内容:股东:穆庆霞,认缴出资额:70万,认缴出资比例:70,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19-12-31;股东:崔萍,认缴出资额:30万,认缴出资比例:30,认缴出 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25-07-20 ;变更后内容:股东:陈绘如,认缴出资额:30万,认缴出资比例:30,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 出资时间:2025-07-20;股东:穆庆霞,认缴出资额:70万,认缴出资比例:70,认缴 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19-12-31,实际已发生股权变更未如实填写;2.股东发起人情况表中股东穆庆霞认缴出资时间:2019-12-31;认缴出资额:70万人民币;通过当事人提交的银行进账单核对,股东穆庆霞实际在2025-04-03实缴70万元,因员工失误未及时办理延长股东穆庆霞认缴时间,造成未在2019-12-31前进行实缴;3.当事人2024年度年报资产状况公示信息为:资产总额:44.3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0万元 ;营业总收入:0万元 ;利润总额:0万元 ;净利润:0万元 ;纳税总额:0万元 ;负债总额:44.34万元 ,当事人实际提交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信息为:资产总额:578.1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31.81万元 ;营业总收入:0万元 ;利润总额:-27.97万元 ;净利润:-27.97万元 ;纳税总额:0万元 ;负债总额:910万元,综上,当事人未按关规定如实公示有关信息构成违法行为。
当事人因未按规定在年报中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公示2024年度公示资产状况信息,鉴于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小,且当事人能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和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之规定原则,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积极配合市场监督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资料的”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三)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之规定,决定减轻处罚。
处理意见及依据,对于当事人不如实填写公示有关信息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公司未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公示有关信息或者不如实公示有关信息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责令改正,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罚款200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元
东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