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吉林省国一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本生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0MA17R2N12X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138号鑫鹏大厦817室,716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食稽处罚〔2024〕60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以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之规定,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2024年4月5日,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注册名为“藏客莱大药房旗舰店”的网店,在销售云南黑咖啡产品时,在产品宣传页面上使用了艺人贾玲的照片和“玲姐同款”等字样的内容,并在黑咖啡产品的商品名称中使用“成功反馈899W”“成功反馈999W”等字样。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在商品名称中使用的“成功反馈899W”“ 成功反馈999W”等字样,无法提供数据来源,属于自行虚构的数据;另外,经我局从北京大碗娱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取证,该公司签约艺人贾玲,从未授权本案当事人及其他任何形式经营者使用其肖像在拼多多平台宣传产品或进行代言等合作。故当事人在销售黑咖啡产品时,发布的上述内容是虚假的。经调查,当事人发布上述内容的广告,由运营该网店的何俊设计制作,花费广告费用为830.0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以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之规定,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拟给予你公司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其罚款人民币2490.00元。
249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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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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