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辽源市西安区志锋家庭农场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金德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403MA15X5XG8Y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灯塔乡西孟村四组(张金德家)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辽环罚﹝2023﹞2002号
我局于2023年4月26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在养殖场西侧墙外露天堆放畜禽养殖粪污一堆(不足1吨),无任何防渗漏、防雨措施。以上事实有1.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及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各1份(证明现场检查情况)2.现场照片3张(证明养殖粪污泄漏地点情况);4.调查询问笔录1份(对违法事实的确认调查询问);等证据为凭。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的规定,并依照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吉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具体规定中的一、违法行为个性裁量基准,(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11中的持续时间裁量因子为1、总量裁量因子为1,二、违法行为共性裁量基准,环境违法次数(两年内,含本次)裁量等级为2、区域影响裁量等级为1,三、违法行为修正裁量基准,改正态度裁量等级为0、补救措施裁量等级为2、经济承受度裁量等级为2、地区差异裁量等级为2,根据二维叠加函数计算法,计算出最终罚款金额为1万元最终罚款金额101+12+2+12+02224101。
罚款已缴纳
10000.00元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3-05-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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