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皇塘镇嘉成东达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娟 | 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1181MA1W84NRXM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丹阳市皇塘镇鹤溪村康家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丹烟处〔2025〕第75号
2025年03月25日,丹阳市烟草专卖局凤凰中队行政执法人员陈勇(执法证号:10110252031)、马国平(执法证号:10110252032)等,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对位于丹阳市皇塘镇蒋墅鹤溪村康家村,刘娟的经营场所丹阳市皇塘镇嘉成东达超市实施检查,在当事人的陪同下,当场在其经营场所货架及存放卷烟的床头柜内查获违规卷烟9个品种27条,具体品牌数量如下:黄金叶喜满堂4条,苏烟五星红杉树8条,利群新版6条,黄鹤楼软蓝2条,黄山新制皖烟2条,利群硬1条,芙蓉王硬1条,芙蓉王硬中支2条,中华双中支1条。经现场初步查看,以上部分卷烟条盒外包装上喷码与该店所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不符、部分卷烟条盒外包装上的喷码已不同程度人为损毁,初步判断均为真品卷烟。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经本局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执法人员对上述卷烟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和抽样取证措施。执法人员对现场及涉案物品进行了拍照,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5,390.00元)的10罚款,计人民币伍佰叁拾玖元整(¥539.00元)。
539.00元
镇江丹阳市烟草专卖局
2025-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