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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新站区维佳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蒋婧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40100MAEL6GKG6Q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七里塘社区武里山路286号天街商业中心1、2幢2-商108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合新市监处罚〔2025〕289号
2025年8月22日,当事人从北京小蚁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开办的快驴商城自营店铺购进抽检批次煎炸过程用油2桶,规格20L/桶,进货额共347.8元。8月24日当事人开始使用该批次煎炸过程用油制作炸鸡翅、鸡腿等食品对外销售。2025年8月25日,本局委托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中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开展监督抽检,现场抽检样品数量为1.05kg,购买单价10元/kg,买样费用共计10.5元。8月26日当事人将该批次煎炸过程用油废弃,8月28日合肥安天废油回收有限公司回收该批次煎炸过程用油。期间,当事人8月24日营业额为1185.05元;8月25日营业额为836.05元;8月26日营业额为638.85元。当事人违法所得共计2670.45元。2025年9月16日,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ZQJY-2025-W0817191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酸价(KOH)项目不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计量单位:mg/g;标准指标:≤5;实测值:6.0)。2025年9月17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现场检查抽检批次煎炸过程已无库存,当事人立即在店内张贴召回公告。另查,当事人进货是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但无法提供该批次煎炸过程用油生产环节不合格的证据。
1;罚款伍佰元; 2;没收违法所得贰仟陆佰柒拾元肆角伍分。
500.00元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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