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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勇鑫煤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安平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523MA71JJLP49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白家湾乡蒜黄咀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市监罚〔2025〕1号
2024年10月17日,我局收到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委托处理通知单(NO:ZHCW2024025),委托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规定,严格对不合格产品经销企业依法开展后处理及复查工作。2024年10月1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被抽查批次的民用散煤(产品等级烟煤2号)已销售完。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拍摄了相关照片,并将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东部分中心《检验报告》(NO:2024TC375 H5-206)进行了送达,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于2024年11月19日提出复检要求。2024年12月27日我局收到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委托处理通知单(NO:ZHCW2024033),委托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规定,严格对不合格产品经销企业依法开展后处理工作。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我局于2025年1月10日予以立案调查,2025年1月1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制作询问笔录,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当事人陈述该批民用散煤是2023年06月一个开农用车的人上门推销给他的,当时共购进了3吨,据送煤的说是从甘肃省临夏杨场湾一区煤拉来的,对方没有提供资质及票据,进价为1000元/吨,销售价为1100元/吨。上述涉嫌销售的不合格产品民用散煤货值金额为3300元,违法所得300元。
对甘谷县勇鑫煤厂进行了: 1.罚款:金额33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3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3600元,大写叁仟陆佰元整。
3600.00元
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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