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都区万慧蔬菜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穆万慧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10114MACFAF6KX2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花都大道557号D2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成新市监处〔2024〕51012524000836号
经查明,当事人经营场所位于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花都大道557号D22号,经营场所面积15平方米,从业人员2名,主要销售各类新鲜蔬菜。 2024年9月12日,在抽检监测(县级专项) 2024年四川成都新都小经营店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中,当事人所销售的红小米椒,经四川省轻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检验,出具的检验报告(No: 202464696),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查,镉(以 Cd 计)项目(标准指标:≤0.05mg/kg,实测值:0.0962 mg/kg)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超过法定期限未申请复检。 当事人于2024年9月12日从成都金牛区陆家批发市场购进不合格批次红小米椒共计2.5kg,购进价格为15元/kg,销售价格为20元/kg。当事人未建立台账,也未留存进货票据,不清楚供货商信息。截止2024年9月12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批次红小米椒共计2.5kg,货值金额50元,违法所得12.5元。 另查明,当事人购进红小米椒时未查验并留存进货票据、供货商的相关资质证明及产品的检验报告。
没收违法所得0.00125万元,罚款0.0500万元
500.00元
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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