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熊杰食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熊杰 | 注册资本:2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1921MA66XULGXM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壁州街道诺江中路453号附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通市监处〔2024〕51192124000279号
经查明:2021年11月01日,当事人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并在我局进行经营预包装食品备案,在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璧州街道诺江中路415号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2024年8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在门市右侧从下至上第二层货架上发现摆放有“牛栏山”陈酿酒3瓶,同时在门市库房发现摆放有“牛栏山”陈酿酒9瓶,共计12瓶。该白酒的标识的主要内容是:牛栏山陈酿酒,酒精度42%vol,净含量500ml,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出品,瓶盖有“牛头”图案,触摸有凹凸感,生产日期均为:2023年09月26日和“09-AS79-58”
上述白酒经商标持有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人进行鉴定,并向我局出具《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产品鉴定证明》(NO.20240723016),鉴定结论为:“发现的500ml 42°牛栏山陈酿(2023092601-AS796)12瓶属侵犯我厂“牛栏山”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冒用我厂厂名、厂址的假冒产品,该酒不是我厂产品”。2024年8月30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鉴定证明》,当事人对上述鉴定结论(或辨认意见)无异议。
同时查明,2024年8月17日,当事人从网上平台的偬钮酒类专营店共购进上述批次“牛栏山”陈酿酒1件共12瓶,购进总价为150.78元,销售价格为20元/瓶。
当事人可以提供上述“牛栏山”陈酿酒的购进记录截图,同时购进价格与市场价未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当事人能证明上述批次“牛栏山”白酒为其合法取得。由于当事人未建立账目,因此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罚款0.2000万元,没收侵权商品
2000.00元
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