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和润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明 | 注册资本:100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00000591315901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5号1号楼1单元1040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12
(2025)青0104民初2272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李**
青海和润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王**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2
2025-08-12
(2025)青0104民初2725号
劳务合同纠纷
铁**
青海和润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王**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3
2025-08-12
(2025)青0104民初22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马**
青海和润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王**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4
2025-08-11
(2025)青0104民初2233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李**
青海和润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王**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5
2025-08-11
(2025)青0104民初1725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杨**,马*,韩**,郑**,张**,恒**
王**,青海和润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局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6
2024-07-26
(2024)青0105民初3751号
西宁市城北区邦正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
青海和润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7
2024-04-02
(2024)青2801民初72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潘**
青海和润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8
2023-02-23
(2023)青2801民初102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
格尔木杨浙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和润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9
2021-03-30
(2021)青0202民初661号
加工合同纠纷
马**
李**,青海和润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9-11
(2025)青0104民初1725号
劳务合同纠纷
马*
王**
裁判文书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2
2025-06-25
(2025)青0104民初2272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李**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3
2025-06-25
(2025)青0104民初22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马**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4
2025-06-25
(2025)青0104民初2725号
劳务合同纠纷
铁**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5
2025-06-24
(2025)青0104民初2233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李**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6
2025-06-24
(2025)青0104民初1725号
劳务合同纠纷
马*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2-27
2023-02-27
(2023)青2801民初1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格尔木杨浙商贸有限公司、青海和润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4-25
2021-04-15
(2021)青0202民初66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马**与李**、青海和润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税二稽罚﹝2025﹞41号
(一)违法事实 经检查,查明你公司存在下述违法事实: 你公司取得由彰武县信和木业有限公司2023年3月24日开具的已证实虚开2份《辽宁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发票代码:021002156113,发票号码:00198228-00198229,货物名称:*木制品*板材,金额:108,849.56元,税额:14,150.44元,价税合计:123,000.00元。你公司将取得的上述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认证并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4,150.44元,已列支成本并在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经查,你公司与彰武县信和木业有限公司无真实货物交易,存在资金异常,通过支付开票手续费7%的方式取得的发票,上述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2023年3月进项税额转出14,150.44元,补缴增值税14,150.4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90.53元,教育费附加424.51元,地方教育附加283.01元。 综上,你公司应补缴2023年3月增值税14,150.4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90.53元,教育费附加424.51元,地方教育附加283.01元,合计应补缴15,848.49元。
对你公司少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7,570。49元。
7570.49元
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