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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洪波注册资本:10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3144876482D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奉大道7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24
(2025)浙0213民初6074号
合同纠纷
王**
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奉化市人民法院
2
2025-08-13
(2025)浙0213民初6952号
侵权责任纠纷
浙江永晟置业有限公司
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奉化市人民法院
3
2025-07-07
(2025)浙0213民初6074号
合同纠纷
王**
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奉化市人民法院
4
2024-07-25
(2024)浙0213民初3009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浙江荣腾建设有限公司
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奉化市人民法院
5
2023-09-07
(2023)浙0213民初3345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邓**
彭**,浙江中桓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6
2023-08-23
(2023)浙0213民初3345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邓**
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恒建设有限公司
奉化市人民法院
7
2023-08-23
(2023)浙0213民初3345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邓**
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桓建设有限公司,彭**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8
2023-08-23
(2023)浙0213民初3345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邓**
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桓建设有限公司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9
2023-01-10
(2022)浙02民终575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中铁五洲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2-12-28
(2022)浙02民终575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中铁五洲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30
2022-01-26
(2022)浙0213民初43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中铁五洲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1-04
2020-10-15
(2020)浙02民终3297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陈**、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12-31
2020-12-18
(2020)浙02民终4256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毛*女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08-27
2020-08-12
(2019)浙0213民初6194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毛*女、毛**等与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47580.80元
民事案件
5
2020-06-30
2020-05-29
(2019)浙0213民初6192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陈**与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10910.40元
民事案件
6
2020-06-03
2020-01-03
(2019)浙0213执2947号
合同纠纷
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0-06-02
2019-07-03
(2019)浙0213民初2984号
合同纠纷
吴**与宁波文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05-12
2019-12-24
(2019)浙02民终4741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振华电子陶瓷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0-05-06
2020-03-13
(2019)浙民申4769号
合同纠纷
吴**、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01-09
2019-05-30
(2019)浙0213民初1950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宁波市奉化振华电子陶瓷厂与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奉林罚决字﹝2023﹞第000009号
经查实,为实施奉化区沿海农村联网公路工程(松岙段)项目,当事人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起在松岙镇海沿村实施采伐林木项目前期清表工作,在采伐林木之前未向奉化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2023年4月,本机关聘请宁波奉化兴烨林业勘察设计事务所对当事人采伐的林木树种和数量等情况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林地范围内被采伐树木量为5197株、蓄积为93.7232立方米(包括阔叶树蓄积79.0294立方米、松蓄积14.6938立方米)、材积为56.2339立方米(包括阔叶树材积47.4176立方米、松材积8.8163立方米)。根据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确定林业行政处罚涉案林木价值及处置方式的通知》(奉自然资规(2020)30号)的规定,其他杂木原木价值基准价450元/立方米、松树原木价值基准价480元/立方米,当事人滥伐林木价值为2557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种滥伐林木株数(5197株)2.5倍计12993株树木;2、处滥伐林木价值4.5倍的罚款,计115065元(壹拾壹万伍仟零陆拾伍元整)。
1、责令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种滥伐林木株数(5197株)2.5倍计12993株树木;2、处滥伐林木价值4.5倍的罚款,计115065元(壹拾壹万伍仟零陆拾伍元整)
115065.00元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03-29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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